通过对全省16家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的3类、25个主要农产品批发价格(简称价格,下同)的跟踪监测,今年前4个月,我省蔬菜类均价波动平缓,猪肉均价一路下滑,果品类均价高位运行。
一、主要农产品价格走势
(一)蔬菜类价格涨幅平缓2014年,前4个月蔬菜类综合均价在2.92元/公斤—3.54元/公斤之间运行。从逐月价格走势看,1月至4月,除3月同比上涨12.38%外,1月、2月、4月同比均呈下降走势,分别下降11.44%、9.64%、16.81%。环比,1月至3月,环比分别上涨12%、4%、2%,4月下降17.51%。
其中, 1月至4月,除西红柿、绿辣椒较上年同期分别上涨26.12%、3.11%外;洋葱、大蒜、大白菜、莲花菜、绿萝卜、长茄子、土豆较上年同期有不同程度的下降,降幅分别为57.55%、37.48%、34.49%、29.21%、29.11%、7.33%、1.52%。去年同期涨幅较大的洋葱、土豆、绿萝卜、大白菜、大蒜等大众蔬菜,今年均有较大幅度的下降。
预计后期,天气逐渐转暖,蔬菜供应充足、流通快,价格将呈季节性下行走势。
(二)猪肉价格低迷
1月至4月,我省猪肉价格呈低位运行态势,价格维持在18.42元/公斤—23.72元/公斤之间。猪肉价格除1月份同比上涨4.22%外,2月至4月均呈下降走势,同比分别下降0.55%、6.63%、12.2%。除1月环比上涨2.2%外,2月至4月环比分别下降1.14%、7.51%、15.08%。
预计后期,猪肉价格会有小幅反弹,但不会过高。
(三)水果类价格涨幅显著
前4个月,我省水果类综合均价基本在6.22元/公斤—7.82/公斤之间运行,同比上涨了29.08%。继去年高位运行后,再创新高。1月至4月同比均呈上涨态势,分别上涨40.6%、42.7%、14.76%、19.32%。
除3月环比下降20.46%外,1月、2月、4月环比分别上涨12.66%、11.24%、7.23%。
其中,苹果,1月至4月同比均呈上涨走势,并保持两位数的涨幅,涨幅分别为19.59%、14.03%、18.2%、17.44%;除2月略有下降外、1月、3月、4月环比分别上涨2.42%、1.42%、2.64%。香蕉,1月至4月,同比均呈上涨走势,并保持两位数的涨幅,涨幅分别为56.93%、59.95%、30.37%、34.29%;除3月环比略有下降外,1月、2月、4月环比分别上涨19.55%、13.35%、1.66%。西瓜,1月至4月,同比均呈上涨走势,分别上涨84.96%、36.04、17.08%、0.19%;除1月环比上涨32.26%外,2月、3月、4月环比分别下降6.85%、13.94%、8.01%。
随着夏季的到来, 部分水果将陆续大量上市,预计后期水果类价格将呈季节性下降走势。
二、价格变化成因分析
(一)市场供应充足,菜价平稳
一是今年我国大部分地区的气候较稳定,气温高于去年同期,无论是外地菜还是本地大棚菜生长快、产量高,市场供应充足,菜价没有出现大的波动。
二是春节前后政府多批次向市场投放储备蔬菜,对蔬菜价格下行起到了明显作用。
三是今年全国各地暴风雪等极端天气较往年少,运输没有受到大的影响,为蔬菜运输创造了良好的条件。
(二)生猪价格呈先涨后跌的运行态势
一是生猪存栏量过高引发供求不平衡。2013年7、8、9月份肉价相对较高,一些养殖户过高估计春节前生猪行情而大量补栏,造成春节前出栏生猪增加。节日期间生猪大量上市,出现供大于求的现象,造成价格下降。
二是与往年相同的规律性节后滞销。1月份受春节因素的影响,生猪市场需求增多,价格有小幅回升,2、3、4月份后,市场需求减少,生猪价格呈现季节性下跌趋势。
(三)果品类价格承接上年高位走势
一是受去年水果减产的影响,价格持续向上攀升。同时,1至4月份,元旦、春节、元宵三节均在这一时期,市场需求量大,水果价格坚挺。
二是受生产资料和人工成本上涨的影响,水果价格维持高价位运行态势。
三、近期应采取的对策建议
(一)稳定和提高蔬菜自给能力。
政府应进一步增加投入,稳定和增加城市郊区、特别是各蔬菜基地种植面积,调动和保护菜农的种菜积极性。同时,落实支持性价格政策,运用价格调节基金加大对蔬菜生产设施的支持力度,提高设施栽培水平和蔬菜生产能力,切实加大本地应季蔬菜的自给能力。
(二)提高蔬菜产销的组织化程度
扶持蔬菜生产合作社的发展,提高蔬菜生产的组织化程度。以“农超对接”等工作为抓手,积极引导大型零售流通企业以及学校、酒店、大企业等最终用户与产地蔬菜生产合作社、批发市场和龙头企业等直接对接,提高零售环节产销对接的蔬菜流通比重,降低营销费用,促进蔬菜合理有序流通。
(三)进一步落实清费治乱减负措施
规范集贸市场和超市收费行为,将政府投资建设的农产品市场的相关收费纳入定价目录,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,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核定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。在清理高额经营权承包费和提供政府补贴的前提下,推动降低摊位租金水平。清理整顿大型零售商向供应商不合理收费,严禁大型零售商凭借优势地位随意变更收费标准、违规收取费用。
(四)积极实施猪肉临时储备政策
除了国家每年定期的猪肉储备外,政府应进一步实施临时性收储政策,即在猪肉价格过低时,按照托市价格在市场收购,并通过减少市场流通量促进肉价合理回升,由此使政府掌控一定数量的调控肉源。之后再根据市场需求,将部分猪肉通过定向投放等方式投向市场。以此消除生猪价格的周期性怪圈,在保护猪肉养殖户利益的同时,建立一个健康有序的农产品市场。(省信息中心)